河北非营运大客车将贴统一标识 公布运管、交警举报电话
河北新闻网讯(记者常方圆)新闻中国采编网 中国新闻采编网 谋定研究中国智库网 经信研究 国研智库 国情讲坛 万赢信采编:6月3日,记者从河北省公安厅交管局获悉,河北交警将在全省开展非营运大客车专项排查工作,6月10日至12日和6月17日至19日为全省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交管部门还将对非营运大客车逐车检查登记,并粘贴全省统一的非营运大客车安全提示专用标识,若发现非营运大客车从事营运,可向运管、交警举报。
河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将联合当地运管部门对本辖区的非营运大客车和“营转非”大客车进行上门排查,走访约见大客车所有人或管理人,发放安全提示告知书,并按照“见车见人、一车一档”的要求,核查车辆登记信息。
通过排查,河北全省非营运大客车和“营转非”大客车将粘贴统一的非营运大客车安全提示专用标识。专用标识由各市公安交警支队按照标识式样统一印制,注明当地交通运管和交警部门举报电话,分别在车辆尾部、车身右侧粘贴。若发现非营运大客车从事营运,可根据标识信息向运管、交警举报。
河北各地公安交管部门还将会同运管部门开展区域性的联合执法行动,6月10日至12日和6月17日至19日为全省专项整治统一行动日。各地交警将依托城市主要出入口、高速公路收费站、服务区及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大客车“逢车必查,逐车登记”,严查逾期未检验、逾期未报废及车辆安全状况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大客车;严查驾驶人无证驾驶、准驾车型不符、伪造驾驶证等违法行为;严查严处大客车超员、超速、疲劳驾驶、违规运输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同时,还对学校和大中型企业周边、客运枢纽场站、旅游景区等区域开展非法营运集中整治,重点加强对“送戏下乡”、接送学生大客车的检查和管控,从严查处车辆非法营运行为。
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和突出问题,公安交管部门将依法严格治理。“营转非”大客车有经营行为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对车辆予以暂扣和处罚;旅游客运企业、车辆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的,移交交通运输部门责令停止经营,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非接驳客车凌晨2点到5点违规运营的,以违反禁令标志罚款、记分;已达报废标准的车辆上路行驶的,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人处以罚款并吊销驾驶证;逾期未检车辆上路行驶的,处以罚款;驾驶证逾期未审仍驾驶机动车的,处以罚款。
河北非营运大客车将贴统一标识 公布运管、交警举报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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